擦窗機各機構的工作速度應符合下列要求,誤差不得超過設計值的5%。
(1)旋轉速度不得超過15m/min。
(2)變幅速度不得超過20m/min。
(3)提升速度不得超過20m/min。
(4)行走速度不得超過15m/min。
(5)窗框周圍應安裝固定的安全護欄,護欄上應有腹桿。斜坡高度不得低于建筑側0.8m,其他部位不得低于1.1m,護欄應承受1000N水平集中荷載。在下護欄上,擋板與底板之間的間隙不小于150毫米。
(6)在額定負載下工作時,操作人員耳朵內的噪聲不得超過85dB(A),機器外的噪聲不得超過80dB(A)。
(7)根據整機工作循環次數,測試擦窗機的可靠性,工作循環由升降、臂變幅、旋轉、臺車等動作組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