擦窗機鏈條傳動機構:
1.擦窗機的鏈條傳動機構應該安裝設備或機構。當鏈條傳動系統故障時,吊船滿載時,其垂直下降距離限制在500mm以內。以下措施應符合以下要求:
單鏈條傳動機構安裝聯動機械安全裝置,工作系數不能小于5。安全裝置停止減少并承受額定載荷的窗戶起重機負荷,當驅動機構失效時,制動平均加速度不超過1g。如果保險裝置是彈簧式,則應設計成帶導向套的壓縮彈簧。在彈簧下落過程中,彈簧鋼絲的直徑應大于限位端或工作狀態下鋼絲的一半間距。
2.在兩條傳動機構中,每組工作系數不小于4(總值不小于8),應安裝平均拉力裝置,以保證兩組鏈條的張力大致相同。
雙鏈式在滿載情況下工作系數不小于5的一組鏈段,工作系數不小于4的二組鏈條的雙鏈傳動機構(滿載時總價值不小于9)與裝置連接,正常工作時兩組負載不得少于一半,故障時可負載擦窗機。
鏈條自動檢測故障;
3.不要用圓形鏈條連接。
4.拉鏈的拉力要根據產品技術參數確定。
5.鏈鏈連接強度不得小于鏈拉力。
6.應設置觀察孔。鏈條與其端部之間的連接應能在不拆下的情況下進行,但不能拆卸。為了保證檢查能進行,必須提供詳細的描述。
7.應采取措施防止擦窗機的鏈條意外地從鏈輪上脫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