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擦窗機廠家具有獨立民事責任能力,并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;
2.有能力履行合同所需的設備,深化設計;
3.在擦窗機廠三年內,沒有任何重大違法和不良行為記錄;
4.具有起重設備安裝工程三級(含三級)以上施工資質;
5.近3年業績不少于3項。近幾年,企業獨立承擔了建筑高度在米以上的窗臺工程,沒有發生安全事故,工程質量合格;
6.可以采用聯合體投標。
7.擦窗機器的工廠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人格。
8.近五年來,投標者沒有違反任何合同,也沒有因此而被取消;投標者對上述情況的任何隱瞞都將導致投標無效,或者招標人在合同簽署后自動獲得取消合同的權利。